![]() | ![]() 关于2014年度“5211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4-11-10 09:20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5211计划”市级引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5211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西安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011年1月以来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5211计划”市级引进人才的条件是:有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引进后在西安工作不少于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先进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2)在海外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 (3)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4)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 (5)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6)我市急需和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推荐程序和材料要求 1.申报“5211计划”市级引进人才的,由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准备相应附件资料。属于创业人才的填写《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一式五份,属于创新人才的填写《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五份。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报所在区县或开发区初审。 2.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初审,同意后在有关申报材料中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并按要求填写支持措施等内容。 3.各主管单位将申报推荐人选情况汇总,形成《“5211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与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并上报。 4.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市委人才办申报。通过自荐、其他特殊渠道推荐申报的,由市委人才办商有关部门特殊办理。 5.上述材料在报送时应一并上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1.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办发〔2010〕12号文件规定要求,严格条件,规范程序,确保信息准确,条件过硬。 2.2014年度“5211计划”申报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截止,请上交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一致)1份报送至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专家评审和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备注:创业园企业请先将电子版材料,发给创业园联系人李旭发送一份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报送材料。 3.各类《申报书》、汇总表样等电子表格,请在附件下载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牛宇 联系电话:(029)88324643 联系邮箱:niuy@xdz.gov.cn
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29)88314728 联系邮箱:289925486@qq.com
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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