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七批“百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3-01-09 17: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第七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申报范围:工商注册地、财税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从国(境)外和国内(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分别为2011年12月1日和2010年12月以后引进来我省创新、创业者。 1、创新人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一般应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创业人才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含在国内的外国独资企业工作)经历,一般应是2010年12月以后来陕创业者,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超过30%。
3、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二、西安高新区申报程序 1、创业人才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创业人才申报汇总表》,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护照、任职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创业企业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复印件。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A4纸胶装,封面为白色亚光纸),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文本,附件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需完全一致,包含各类证照、材料的扫描件。 2、创新人才等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创新人才申报汇总表》,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个人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件、任职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等复印件。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装订(A4纸胶装,封面为白色亚光纸),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文本,附件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需完全一致,包含各类证照、材料的扫描件。 3、申报要求 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西安高新区创业园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打印装订。所有资料于1月15日前统一报至高新区人事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12室),由人事局上报。《申报书》资料见附件。 三、资助方式 入选陕西省“百人计划”的人选,陕西省将给予个人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西安高新区配套50万元,给予“陕西省政府特聘专家”荣誉称号。 四、备注 以后通过西安高新区申请的各批次“百人计划”,不再限定具体申报时间,可常年受理,各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提前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所有资料电子版,提前发送至创业园预审,待省委组织部明确具体申报时间后再打印装订,及时报送。 联系方式: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徐茜 办公地址: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瞪羚谷G座203 联系电话:029-81882289 传真:029-88320126 电子邮箱:314287022@qq.com 西安高新区人事局联系电话:029-88333846 办公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12室
附件1: 创新人才申报书 附件2:创业人才申报书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