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转发关于组织赴哈萨克斯坦参加 “陕西特色 产品展览会”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4-06-03 15:58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陕科外发【2014】113号
关于组织赴哈萨克斯坦参加 “陕西特色 产品展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西安市贸促会共同组织的“陕西特色产品展览会”将于2014年10月22日~24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举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中亚市场,我厅拟组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2013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成功访问了哈萨克斯坦,并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对此,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做出统一安排,此次展览会是其中一次重要活动。 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西北邻国,是世界最大的内陆国家,也是中亚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重工业基础雄厚,拥有丰富的天然气矿产等自然资源,2013年GDP总额达2026.6亿美元,进出口额达到1368亿美元。由于地缘优势和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哈国对陕西的高科技产品、机电、建材、农机、汽车、生活日用品等市场需求旺盛。 二、参出范围 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纺织服装、食品与食品加工、汽车、机电、建材、汽车、日用消费品等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新成果。 三、参展形式 1、本次展出面积1000平方米,拟设展位100个(3米*3米标准展位和2米*3米展位多种形式),其中陕方70个,并负责提供三面围板,一桌一椅,中俄文楣板,地毯、电源插座及射灯。 2、展览以展板(图片及文字资料)和展品为主,展出的展品(实物、样品、模型)以便于运输、携带和储存,安排集中发货,运输方式及费用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展览会是我省重点组织的境外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及市场开拓活动,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可申请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并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其他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按照外事审批制度要求,参与的地市公务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人员)出访自行组团,由所在地市外事机构办理审批、护照及签证手续,邀请函等事宜将统一协调办理。 3、其他企业人员由我厅统一协助办理邀请函及签证手续,参展人员需提前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自行办理因私护照(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 4、为使展览取得实效。请提前准备好洽谈项目资料,便于提前寻找当地客户前来展位洽谈。 请各参展单位认真筛选参展项目,并填报《展位申请表》、《展品信息表》、《参展人员登记表》和《企业对接洽谈意向表》,于2014年6月18日前报送至陕西省科技厅。 五、联系方式 此次活动省科技厅委托陕西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大春 张丰彬 电 话:029—85526025 传 真:029—85520135 邮 箱: 703913259@qq.com/1076505617@qq.com
附件:1、展位申请表 2、展品信息表 3、参展人员登记表 4、企业对接洽谈意向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05月28日
附件1
展位申请表
展会名称:陕西特色产品展览会 单位盖章:
附件2 展品 信 息
附件3 企业对接洽谈意向表
一、参展参会企业名称及所属行业:
二、经营范围:
三、希望对接洽谈的外方企业:
四、对接洽谈意向:
附件4 参展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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