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闻资讯>正文
新闻资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附件上传注意事项

来源:发布时间:2012-06-25 11:28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申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所填报的资料,须包括相关附件的扫描文件。

附件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一、附件内容要求

  附件包括以下十一项内容,为保证评审的顺利进行,其中的1——5为必须上传的内容,其他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必传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2、审计报告中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会计事务所印章和企业公章后扫描原件,报表没有事务所加盖的公章可附上审计报告的正文)

  3、研发费用专审报告中的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盖会计事务所印章和企业公章后扫描原件,扫描件应为彩色)

  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审报告中的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盖会计事务所印章和企业公章后扫描原件, 扫描件应为彩色)

  5、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应为彩色

  选择上传:

6、科研立项证明材料

  7、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8、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

  9、其他证明材料

  二、上传方法

  申报企业应对附件进行扫描处理,鉴于附件上传空间有限制,建议使用JPG格式,并适当调低扫描精度(扫描精度以可以看清主要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一般只需50K大小即可)。扫描完后请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rar为后缀,大小在5M以内的文件并按以下程序上传:

  (一)在“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管理”中找到申报材料,点击“修改”,如下图:

    (二)点击“修改”后出现下图页面,点击“上传附件”:

     (三)在上传文件页面上,点击“浏览”,根据系统提示完成附件上传,如下图:

  (四)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