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高新区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来源:党工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08-13 16:0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西安市建设“书香之城”实施方案》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西安高新区实体书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扶持奖励资金纳入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每年专项拨付2000万元,用于对实体书店的奖励、补贴、贴息等。 第一部分 实体书店扶持奖励标准 第一条 实体书店,指注册地在高新区,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等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法人机构。实体书店分为阅读文化综合体、旗舰店、示范店、标准店四类。 (1)阅读文化综合体: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重要经营业态,融合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等多种业态的复合型超大商业体; (2)旗舰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5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体现“图书+”新模式,社会效益明显的综合性实体书店(书城); (3)示范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 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实体经营企业; (4)标准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含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等业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第二条 品牌书店新落户奖励:品牌书店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阅读文化综合体奖励100万元、旗舰店奖励50万元、示范店奖励1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10万元。同一法人机构可在高新区开设多家实体书店。 第三条 品牌书店经营奖励:品牌书店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第四条 社区便民书屋建设奖励:社区便民书屋采用政府授牌、社会资本运营的方式进行建设,设置“书籍销售服务+书籍借阅服务+读书会线上音视频会员开通服务+小微型读书分享活动”等功能。连续3年给予每个社区书屋房租补贴和运营补贴,其中房租补贴为50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6万元;运营补贴为50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6万元,两项合计每年最高12万元。同一法人机构可在高新区建设多家社区书屋。 第五条 复合型阅读空间改造补贴:对高新区现有运营中的咖啡吧、茶吧、酒店大堂吧、社区休闲中心等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实体空间鼓励改造设置读书角,创建复合型阅读空间,并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改造标准:读书角面积8平米、图书200本、座椅位置4个、有统一的读书角标识。 第六条 微型自助书店运营补贴:鼓励利用先进技术建设运营微型自助式书店,经授权认定后,给予运营机构每店一次性补贴1万元。自助书店标准为:面积4-6平方米、图书300本、有统一的标识、支持自动售书及借阅。 第七条 银行贷款贴息:对注册地在高新区、且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机构在高新区进行实体书店新店建设、设备更新、扩大经营规模、开设连锁店等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建设、经营性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一次性50%的银行贷款贴息,其中阅读文化综合体不超过50万元、旗舰店不超过30万元、示范店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 全民阅读活动补贴: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各种引领文化风尚的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对于单次活动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二部分 扶持奖励申报程序 第九条 扶持奖励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并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 (3)符合实体书店扶持奖励标准。 第十条 扶持奖励申报程序 (1)登陆“高新区金融信用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 (2)在线填报“西安高新区实体书店扶持奖励申请表”; (3)以下材料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图片,以附件上传: a)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资质证明; b)实体书店的场所租赁协议; c)实体书店的实景照片; d)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需提交金融办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持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至办事大厅综合服务柜台进行政策兑现。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