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征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6-12-07 10:4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有关精神,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陕西向工业强省迈进。经研究决定,征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方向 (一)提升企业新型研发能力示范项目。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3D打印)建设;支持大型企业建设企业内协同创新平台和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开放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平台;支持制造业“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 (二)提升企业新型制造能力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系统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生产等个性化定制系统建设;支持企业深化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应用,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建设。 (三)提升企业新型服务能力示范项目。支持企业间利用互联网,实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采购、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创新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鼓励发展面向智能产品和智能装备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四)技术基础支撑项目。支持重点企业加快自动控制与感知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研发与推广;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核心软件研发;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工业云平台,参与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建设。 (五)网络基础支撑项目。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工业互联网基础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对接合作,加快终端工业设备连入互联网;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的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推进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安全体系等平台建设,提升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管理与服务支撑项目。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估诊断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产学研用相融合研究建立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重点支持方向。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须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申报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向、主要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含省直管县)企业项目初审,汇总后统一报省工信厅。 (二)驻陕央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直报省工信厅。 (三)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两份EMS至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套。 (四)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EMS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4-20,邮编:710006 联系人: 韩丽 刘建鹏 63915643 ,87292860 邮 箱: sxiteg@126.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