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征集2016年全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参选作品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6-08-22 10:1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信部定于10月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根据《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工信厅产业〔2016〕113号,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征集我省参选作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产品: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产品类型。
2.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陕西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符合《评奖办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经营,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
3.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4.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
5.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应为上市两年内的产品。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三、申报程序
1.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与评奖申报,并于9月2日前,反馈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
2.申报主体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报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登陆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www.cn-gysj.org)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
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填写申报意见,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于9月20日前,随正式文件一式六份报送省工信厅。材料审核时,应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主体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及申报条件要求;
(2)申报主体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根据工信部要求,中央和省属企业(单位)均以注册地申报方式申报评奖。我省省属企业(单位),请依据注册地进行申报,省级不受理直接申报。
各市(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遵守《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相关主体参与,择优推荐,保证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产品入围参选。
联系方式: 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余佳 黄鲲
电话:029-87291830 传真:029-87291008
省工业设计协会 崔茜子 电话:029- 68766955
附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设计协会
2016年8月18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设计协会
2016年8月18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设计协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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