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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高新区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35

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为了继续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对科技企业成长的培育工作,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暂行办法》(西高新发[2007]21号)文件规定,2011年继续对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给与补贴支持。

请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一、申报材料除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需另附:

1、“关于享受西安高新区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暂行办法的申请”;

2、毕业企业相关数据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2010年度纳税总计、注册资金、2010年度收入合计、是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行业类别、注册时间、占用孵化器场地面积,国地税登记机关及登记号);

3、孵化器10年度主要运营情况说明。

二、企业税收包括:

国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地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纳税总额=入库税金额-退税额-共建区分流税额。

按照入库时间计算: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三、资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G203

四、附件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五、联系人:刘海鹏

邮 件:liuhp@xdz.gov.cn

电 话:88320127

传 真:88320126

2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