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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的要求,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今年我厅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要求,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项目数额
  (一)、各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上报;
  (二)、部属重点高校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省属重点高校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3个;
  (三)、其他部门和单位申报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3个。
  申报项目超额的,按申报项目顺序对超额项目予以删除。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一)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4月8日前报至创业园,申报资料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创业园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打印装订,由创业园审核后送达外专局。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资料)和电子版。表格可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shaanxihrss.gov.cn)、陕西省外国专家局(网址:http://shaanxi.caiep.org)网站上下载。
 高新区创业园联系人:杨飞

电 话:029-88314728

邮 箱:yangfei@xdz.gov.cn

地 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4室

  省外专局联系人:郑永岗

地 址:西安市西二路万景商务中心1105室 省人社厅外专局专家管理处
  邮 编:710004
  电 话:029-87543436;18966832162
  邮 箱:zyg572@163.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