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做好2010年火炬计划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32 园区各企业: 2010年火炬计划年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年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领取时间 区内企业请于2010年12月14日—31日到高新区创业园(高新一路创新大厦S408室或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领取本次年报报表,并与2011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25日,报送至高新区创业园。 二、报送内容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年报》一份(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凡2009年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并加盖公章)。 3、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4、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基层表 三、报送方式: U盘:C:/火炬统计2010文件夹内所有文件。具体备份方式见《高新区统计报表制度》。 四、报送地址: 1、高新一路25号创新大厦S408:请创新大厦、创业大厦、创拓大厦、创业广场企业将报表交至该地址; 2、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请现代企业中心一期、二期、创业研发园、瞪羚谷、创业新大陆将报表交至该地址。 五、工作要求: 1、所有报表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打印的计算机校验表请统一使用A4纸张,企业负责人签字并请加盖公章; 2、高新技术企业及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务必填写科技活动情况表,年报中经济指标的单位是千元,个别创汇,用汇指标的单位为千美元; 3、填写时请注意关联指标间的关系,保证数据校验记录无“错误”状态; 4、任何单位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年报数据。 联系人:王金涛 刘海鹏 电 话:88320125 883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