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陕西省电子配套资金项目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28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1年陕西省电子配套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2011年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陕西省配套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可发挥我省产业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有望在省内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二、项目支持方式 2011年省电子配套资金的支持形式为贷款贴息,主要对已具备一定技术水平、规模和效益的项目单位采取政策性贴息方式以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扩大生产规模,推广技术应用。 三、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省电子配套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西安市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已承担2010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竣工验收的电子配套资金项目单位不可再申报新项目。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中、省财政资金支持,不得重复再申报。 四、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资金的正式文件,附件包括: (一)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陕西省配套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封面、格式及提纲见附件) (二)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软件类项目必须提供软件产品登记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评测报告等材料。其它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能证明项目技术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材料。 (四)申报单位2008和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非扫描件,报表的格式和数据须与财务审计报告一致。 (五)提供项目的贷款合同或付息单复印件。 (六)其它能说明项目情况的资料。材料一律为A4纸张大小,简装成册(平装),一式五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五、项目申报说明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西安高新区经贸局 联系人:程育芝 电话:88855891 杨 杰 电话:88265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