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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28

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市政告字[2010]22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范围进行防空警报鸣放。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