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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外专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23

市外专发[20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吸引力,激发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0]12号)文件要求,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就2010年度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质量,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 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 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规定,申报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所有申报项目经我局汇总和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 关于小额资助

按照《关于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03号)精神,从今年起,将小额资助和为国服务活动资助经费合并使用,支持入选“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服务活动,其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四、 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对拟申报材料汇总、审核(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统一报至创业园,由创业园审核后送达市外专局,截止时间3月31日)。2010年 4月2日前将下列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报送我局交流合作处:

1、本单位申报2010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并报送,可发至邮箱xianlxry@163.com;申请表见附件或从从西安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xian.caiep.org/)。

联 系 人:陈娟 张婷

联系电话:82022813 87209830

传 真: 87209556

地 址:西安市北大街宏府大厦二期1018室

创业园联系人:杨飞 88314728

地 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4室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