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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高端人才优惠政策补贴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9 15:21

区内各企业:

根据2008年1月24日审议通过的《高新区高端人才优惠政策》(西高新发〔2008〕55号),现就申报2008年度高端人才优惠政策补贴通知如下:

一、高端人才认定的条件

申报高端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人员被聘企业注册及财税关系在高新区;2、申报人员被聘企业为研发机构、外资软件企业,或被聘企业技工贸收入在2000万元(软件企业300万元)以上,税收80万元(软件企业10万元)以上;3、申报人员所属专业为高端人才紧缺专业,具体指:软件类、工艺规程设计类、产品设计开发类、企业管理类、市场营销策划类等;4、申报人员被聘企业属于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具体指软件产业、电子通讯仪器仪表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汽车制造业、航空航天业、电力电器设备制造业、新材料业等;5、申报人员聘用期限不低于1年;6、中国大陆籍者年薪15万元人民币以上,境外籍者年薪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高端人才奖励政策

对认定的高端人才,奖励相当于本人当年度工资性收入(不含股金分红)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15%的奖励金,其高中以下子女入学在高新区所属学校优先安排(不含插班生)。

三、高端人才申报办理及所需资料

高新区高端人才申报工作具体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材料包括:1、高端人才奖励申请(含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财政登记证),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统计报表、纳税凭证;3、与高端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薪资及所得税纳税证明。

2008年度高端人才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联系人:刘明宇,联系电话:88333604。

附件:1.西安高新区高端人才奖励申报表

2.西安高新区高端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

西安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