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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区内留学人员企业认定的通知

来源: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1-06-22 15:09

区内各留学生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高新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暨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决定开展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及创办企业认定条件

(一)留学人员的定义

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回国时间不超过五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留学人员企业

企业注册地,工商、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企业从事领域符合高新区重点发展方向,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按时进行留学人员企业复核,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企业可认定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1.留学人员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2.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应与留学人员教育背景相关;

3.留学人员股权比例在30%(含)以上且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或留学人员实缴出资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4.留学人员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优秀项目,且项目具有产业化的发展前景。

二、留学人员企业的认定程序

由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以及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认定的企业通过西安创新网(www.xibi.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颁发“西安留学人员企业”证书。每年度对留学人员企业经营状况等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申报高新区海外归国人员创业企业相关政策资格。

三、留学人员企业支持政策

1、处于孵化阶段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以申请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经批准入园的企业可享受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2、经认定留学人员企业可申请高新区海外归国人员创业企业相关政策。

四、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资料

(一)留学人员提供的材料

1.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

4.我国驻留学国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学历、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国外留学、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

(二)留学人员企业认定须提交的材料:

1. 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实缴资金证明材料;

5.留学人员创业项目信息收集表(附件3);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其他要求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简装)一式两份,盖骑缝章。工作日受理材料,来时带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

咨询人:问颖全,88311755    谢菲,81882301

附件:

1、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表

2、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认定表

3、留学人员创业项目信息收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