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1-03-03 13:26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制造业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0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0年较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0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19、2020年度上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 (二)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三)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此次奖补的规上制造业中小企业指的是2020年12月31日前统计在库企业,不在库以及不能提供2019、2020年度统计报表107-1、107-2的企业均视为规下企业。 (五)2019年、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仅包括企业内部支出,不包括外部支出,政府投入研发经费也不计入。 (六)请各企业于3月11日前将奖补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邮箱)报高新区工信局。 六、联系方式 工信局:029-88333711;029-81150306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lizm@xdz.gov.cn 附件:1.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3.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官网自行下载)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高新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2 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