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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高新区最高30万

来源:创新创业西高新发布时间:2020-07-12 15:30

国家级奖励政策

 

一、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二、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陕西省及各地市奖励政策

 

一、陕西省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发文生效日期:2020年2月17日

 

 
二、西安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发文情况: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20年3月9日
 
三、榆林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奖补政策不变。
政策信息来源:榆林市科技局
 
四、安康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政策生效日期:2017年9月

 

五、宝鸡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9年9月10日

 

 
六、汉中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7月2日
 
七、铜川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8月8日
 
八、渭南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政策执行: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九、延安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7月16日
 
十、咸阳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2019年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执行部门:2019年已经执行,执行部门咸阳市科技局。

 

 

西安市各区县高企认定奖励政策

 

 

一、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6万—30万元

政策文件:已于2019年发文。

 

二、经开区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5月

 

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8年5月4日

 

四、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8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9年4月9日

 

五、西安国家级民用航空产业基地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9年7月2日

 

六、碑林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

 

七、雁塔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

 

八、国家港务区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3日

 

 

 

国家级高企认定专题

 

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磅集锦!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教程及认定趋势

3.公报:陕西省313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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