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市49条企业奖励政策,快申报!来源:创新创业西高新发布时间:2020-05-25 15:30 1.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项目 奖励额度:20万元 申报条件:市发改委明确奖励企业名单,市统计局核实保持在库。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应对疫情市场保供奖励项目 奖励额度:配送单量大于300万元,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最高奖励150万元。 申报条件:配送单量发生在2020年1—4月份;分三档: 配送单量超过300万单的,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 配送单量超过500万单的,交易额不低于8000万元; 配送单量超过800万单的,交易额不低于120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3.品牌连锁店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在西安市现有经营门店30个以上的品牌连锁店,每新增加1个直营门店且面积在80平米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每新增加1个24小时经营直营门店且面积在50平米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每新增加1个加盟门店且面积在80平米以上,给予1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品牌生鲜店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在西安市现有直营门店数量10个以上的品牌生鲜店(标准超市),每新增加1个经营门店且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5.大型品牌连锁超市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大型品牌连锁超市每新增1个门店且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给予8万元奖励,每新增1个利用自有平台线上下单、送货上门的新零售门店且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6. 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品牌连锁便利店搭载药品零售、鲜食等便民服务进行升级改造;经营面积在80平米以上。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7.连锁经营店配送中心升级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连锁经营店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给予补助。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8. 放心早餐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放心早餐每新增1辆投入经营的早餐车,给予3000元补助。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9.餐饮连锁门店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连锁门店在3个以上的西安小吃、陕菜企业、老字号企业、特色餐馆发展连锁门店,每增加1个门店,面积在50平米以上,奖励5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0.餐饮企业运用新技术升级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和经营设施,按其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1.餐饮老字号企业门店改造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老字号企业门店改造提升,按其不超过投资额30%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2.餐饮企业参与各类评选奖励 奖励标准:5万元 申报条件:获得西安市老字号或西安名吃的企业(两者不重复)。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3. 餐饮企业建立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奖励 奖励标准:单户餐饮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陕菜企业、西安老字号企业和西安小吃餐饮企业在西安建设生产加工配送中心;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4.商贸企业复工复产防疫体系建设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1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安全复工复产的商贸企业防疫体系建设,对防疫体系建设投入超过10万元的,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补助。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5. 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奖励 奖励标准:20万元(分三年兑现) 申报条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6.批发、零售企业销售奖励 奖励标准:20万-60万元 申报条件:已进入限上企业字典库;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零增速且销售额超10亿元;综合考量排名前20;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7. 住宿、餐饮企业销售奖励 奖励标准:30万元 申报条件:已进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其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且营业额超1亿元;综合考量排名前10。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8.大型百货企业、大型超市企业房租补贴 奖励标准:按企业实际支付房屋租赁费的5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大型百货企业全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同比增长、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企业全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同比增长、营业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19.异地商贸企业在西安注册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20万元 申报条件:异地商贸企业将西安市内产业活动单位转为在西安注册的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或者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正常经营、按期纳税和上报统计报表。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0.西安商贸企业开设分公司奖励 奖励标准:每开设一家给予5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在西安注册,且在外地开设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或分公司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1.汽车销售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奖励10万、12万、15万元 申报条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年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零售额10亿元以上;全市前10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2.批发、零售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5万元 申报条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5年以上;零售额突破3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3.住宿、餐饮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5万元 申报条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5年及以上;全年营业额突破1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4.大型百货、超市促销活动奖励 奖励标准:按照促销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5.开设知名品牌店奖励 奖励标准:品牌店首开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在西安市注册,每年选择20家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6.引进国际品牌奖励 奖励标准:国际顶级奖励10万元,国际一线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品牌首次开店;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限上商贸企业;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7.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奖励 奖励标准:5万元 申报条件:零售额超过5亿元;纳入限上企业字典库;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8. 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30万元 申报条件:西安市注册;年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20亿;排名前10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29.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奖励 奖励标准:2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0.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奖励 奖励标准:1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1.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奖励标准:1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2.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奖励标准:5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3.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创建奖励 奖励标准:3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4.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奖励 奖励标准:1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奖励 奖励标准:每个5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6.限额以上零售商贸企业网上销售额奖励 奖励标准:线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销售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7.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奖励 奖励标准: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所属电商企业,经考核认定后,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8.互联网百强、跨境电商前10强、电商垂直领域前10强企业在西安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奖励 奖励标准: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39.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项目 奖励标准:平台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资金2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正在申报)
40.举办展览项目补贴 奖励标准: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最高奖励15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1.举办国际会议奖励 奖励标准:人数规模超过300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2. 举办国内会议奖励 奖励标准:人数规模超过500人,最高不超过8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3.支持会展企业国际化发展奖励 奖励标准:新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奖励20万元;新获得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4.支持会展人才建设奖励 奖励标准:西安高等院校新设会展类专业的第一年度,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5.“新冠状病毒疫情”会展行业补助 奖励标准:因疫情影响延期或取消的,按照每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6.2020年新引进国际知名会议奖励 奖励标准: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7.2020年新引进国家知名展会 奖励标准:3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8.2020年新引进国际知名展会 奖励标准:50万元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49.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考核奖励项目 申报范围:纳入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符合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蔬菜批发市场、外埠肉备案中心、配送中心、农贸市场、连锁超市、团体采购单位、肉品专卖店等节点企业; 申报条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2019年度追溯系统运行正常,考核结果合格;2019年度考核奖励总金额小于1000元的不予奖励。 申报时间:5月份(正在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