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帮扶小微企业等缓解房租压力,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来源:创新创业西高新发布时间:2020-07-24 09:07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省级部门、各省属企业,各市(区)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 减免、返还、扣减房租 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是《指导意见》的刚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盯这一要求,对已落实到位的,要按时报送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时间、联系人、需提交的材料等,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要抓紧在下半年进行顺延、补足。要优化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租金的,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单位将租金收入已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返还;出租单位已将租金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减或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退库手续。 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利益输送 要进行严肃追责 各地各部门、各省属企业要切实承担减免房租的主体责任,要摸清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国有房屋底数,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或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进行严肃追责。要建立完善房租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核实检查。
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是《指导意见》的刚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盯这一要求,对已落实到位的,要按时报送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时间、联系人、需提交的材料等,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要抓紧在下半年进行顺延、补足。要优化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租金的,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单位将租金收入已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返还;出租单位已将租金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减或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退库手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