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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0-04-01 17:05

区内各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6号)有关要求,现征集“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资助额度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推荐,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的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单位应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于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谢菲,81882301)

申报材料及附件请见: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5177&chid=10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