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省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减免租金补助申报指南来源:创新创业西高新发布时间:2020-03-06 11:5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为了落实《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的通知》【陕科发〔2020〕4号】文件精神,现对疫情期间省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房屋租金减免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疫情期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孵化载体。 二、补助标准 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5日—4月27日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登录“陕西省级以上孵化载体申请减免租金补助发放信息表”,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附件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jinshuju.net/f/mRN2Qa,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 孵化载体确定减免政策,与在孵企业签订《减免租金协议书》 孵化载体在线填报《减免资金补助发放信息表》,上传孵化载体入驻合同、《减免租金协议书》及诚信承诺书。同期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实时审核信息表 第一批:2月27日前 第二批:4月27日前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材料,汇总信息后将地市双创载体在孵企业租金减免表汇总表报至省科技厅 时 限:5天 第一批:3月3日前 第二批:5月3日前
负责单位: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省科技厅汇总各市信息,确定补助方案 时 限:5天 第一批:3月9日前
第二批:5月9日前 补助方案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时 限:7天 第一批:3月17日前
第二批:5月17日前 省科技厅研究审核补助方案 第一批:3月24日前
第二批:5月24日前 发放补助资金到孵化载体 时 限:7天 第一批:3月31日前
第二批:5月31日前 2.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地孵化载体进行线上填报补助发放信息表,上传孵化载体企业入驻合同、减免租金协议、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将《双创载体在孵企业租金减免汇总表》、《申请减免租金补助发放信息表》报送至省科技厅。 注:以上工作流程及期限根据疫情发展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如有其他变动,将在本公众号发布通知,请相关单位关注公众号通知,尽早提交申报资料。 五、注意事项 1.该补贴采用线上方式申报,按照先申请先发的原则,分批次发放。 2.对于载体减免资金,原则上指2020年1-6月的房租减免,对于原本免费使用的场地,不在补贴范围。 3.原则上优先市场主体运营的众创空间,对于高校、国有等受疫情影响较少的载体可略后。 4.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要承担审核严格把关职责,对于同时认定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核查其场地面积和企业的重复情况,二者独立运营,无重复情况可同时申报,有重复情况只能申报一次,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5.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虚假申报的载体,一经发现,省厅将取消当年度所有补贴资格,并且在年度评价考核中列为D类;情节严重者,取消运营单位省级资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关于问题咨询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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