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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新区2019年瞪羚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19-12-12 11:17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省瞪羚企业培育,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瞪羚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陕科区函〔2019〕435号)的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瞪羚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
  各企业根据《进一步加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指引》(陕科高发〔2017〕18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指导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一),开展2019年度瞪羚企业备案工作。
  (一)瞪羚企业备案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在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已经认定过的瞪羚企业和符合《工作指引》中指导标准要求的企业都需要办理瞪羚企业备案。
  (二)省科技厅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及相关认定文件开展备案工作,确定瞪羚企业备案名单。  
  二、后补助奖励
  (一)奖励标准。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规范的研发管理和财务核算体系,省科技厅将根据本年度备案瞪羚企业享受2019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按照5%的比例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奖励。
  (二)兑付方式。后补助奖励资金在备案瞪羚企业完成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根据税务系统核实数据兑付。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瞪羚企业备案工作,按照《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二《瞪羚企业备案表》。

2、各企业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附件二《瞪羚企业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0533668@qq.com,纸质版一式二份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送至以下地址。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
  联系人:问颖全029-88311755   马介渊,029-81882300

 

附件一:进一步加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指引

附件二:《瞪羚企业备案表》

 

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