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双创工作,鼓励创新创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西安市十大创业杰出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西安市十大创业杰出人物”授予在全市双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重大影响力的创业人物。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创办的企业或者机构注册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或突出的管理创新模式。
3.创办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较高的成长性,重视企业发展战略,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4.创办的企业或者机构,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团队整体素质高、能力强。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
(二)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拟选“西安市十大创业杰出人才”名单。
(三)公示
在西安科技网对拟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对确定的获奖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2017年11月17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一楼B-S113。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出具《关于推荐“西安市十大创业杰出人才”名单的推荐函》,加盖公章;
(二)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含电子版)一式7份;
(三)附件材料
1.申报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3.主要知识产权证书及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4.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5.企业、个人相关荣誉复印件;
6.其他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名额均为1名。
(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积极推荐合适人选进行申报。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附件:
西安市十大创业杰出人才申请表(附件).doc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88452501-808
郭媛 联系电话:88452501-804
工作邮箱:11770034@qq.com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