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须知来源:工商高新分局发布时间:2017-08-18 15:21 尊敬的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 为深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行政效能革命,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工商局印发的《陕西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工商局现已开发完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并于7月31日正式启用。欢迎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登记业务,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目前开发完成的全程电子化登记软件业务范围包括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采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 (二)用户管理。自然人申请注册时应提交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影像等信息,系统通过微信身份识别等系统自动比对方式,实现自动确认。 (三)登记流程。申请人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并在企业网上登记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绑定及企业名称和登记信息填报、网上签名提交登记资料,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公示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实行企业名称自助申报制度。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建立企业名称自助查重申报系统。申请人登录后自助选择企业名称,确认其拟使用企业名称不违反企业名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人对申报的企业名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依照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登记的企业在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线签署电子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六)实行电子签名。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在手机、电脑等设备上签名或对数据电文进行表达和确认的,均视为有效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文件视为符合法定形式。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人对申请行为和签名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电子营业执照公示。登记机关在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保存到电子营业执照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为电子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官方发布平台。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陕西工商微信公众号公示已核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供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验证。 (八)便捷高效。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最大特点是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发照,无需现场提交书式资料,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进行网上申报办理,真正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零跑腿”,也使工商登记服务由8小时延伸至24小时,更大程度地方便企业,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快捷、更便利。 (九)绿色通道。对于申请办理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可直接通过工商部门开辟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登记,无须在窗口排队等待,享受最优先、最简便、最快捷的优质服务,我们将进行现场指导、现场对接、现场核准,最大程度的节省您办事时间和成本。 咨询服务热线:967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