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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开始啦!

来源:发布时间:2017-04-18 11:58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两会上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近年来,西安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不断积极开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收效良好。

 

 

 

2017年,人才推进计划继续推进!

 

 

西安高新区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二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条件

 

(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省级有关部门,各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依托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通过地市申报),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3.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4.依托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正式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地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516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前。区内企业上报资料同时还需附上最近一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 

 

6.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t.gov.cn)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推荐表格。 

 

 

 

 

 

 

 

 

 

 

五、联系方式

 

西安高新区联系人:

杨杰 029-88265931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莉、张薇 

电话:029-87294265 

电子邮箱:kjtzcc@sina.com 

地址及邮编: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608室(710077) 

详情请登录:

http://www.xdz.com.cn/info/20498/164298.htm

 

 

 

 

 

同时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创新改革

加快丝路科创中心建设

凸显创新驱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彰显西安智造和西安创造的魅力

更好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鼓励引导更多拥有核心技术和

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

《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现将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西安高新区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采取自主申报,组织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

申报推荐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   

 

2.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项目不得推荐。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3.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推荐。同一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推荐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已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推荐。   

 

4.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必须间隔一年再推荐;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6.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   

 

7.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

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王琦、弓直

电话:68518730 / 68518767 

 

8.申报单位及推荐组织对推荐项目相关内容须进行认真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的一律不得推荐。   

 

9.组织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励接受如下组织推荐,国家、部、省驻西安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驻西安单位,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市辖区县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推荐单位归口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和本地区范围内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   

 

10.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陕西省最高科技成就奖获得者、西安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勘察设计大师,2人以上可联名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每名专家限参与一个项目的推荐。 

 

  

 

二、申报推荐材料及要求

申报推荐材料是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推荐单位按要求认真编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及科技创新内容,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巨大效果。申报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的编写、审核及报送工作。 

  

申报推荐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推荐必须首先通过西安科技网提交(网址http://www.xainfo.gov.cn/),然后导出正式申报推荐材料。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3.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佐证材料(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一致。

  

4.推荐单位报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时,需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汇总表,与推荐项目进行核对、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盖章。

  

5.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包括:①书面申报推荐材料2份;②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四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①申报推荐书(主件)原则上不超过60张,附件材料原则上不超过40张,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总计不得超过100张(200页);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普通A4纸;③申报推荐材料及所有附件合订成册,封皮为浅蓝色皮纹纸,不同内容之间用彩页隔开;④所有书面材料的封面均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推荐截止时间

为保障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宣传、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4月17日至5月26日。请各单位根据编写情况尽量提前择期提交,避免截止期前集中提交的网络系统拥堵。   

 

2.书面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书面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地点: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516室)

高新区联系人:

杨杰 88265931 

刘阳 89199027   

 

大市场报送材料联系人:

王琦、弓直

联系电话:

68518730 / 68518767

 

4、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联系人:

安森:6786636

 

详情请登录:

http://www.xdz.com.cn/info/20498/1648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