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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伙伴有福啦~,3·15网购新政出台!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16 10:54

一忙起来就忘记吃饭

一开始工作就忘记时间

是不是小伙伴们的日常呀

 网上置办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学习工具……

是不是小伙伴们的选择呀

 

可是,网上东西质量如何保障?

很多时候,

买了“假物”也就默默接受

只为节约时间

从今天起,网购新政保障网上购物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

中消协日前公布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在网络购物越来越频繁的当下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

 

进一步细化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

并定于2017年3月15日实施

下面

和小布一起来看看《办法》的主要内容吧!

↓↓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但是,哪些东西可以退

那些东西不能退

这些问题你还要知道↓↓

  

此外

为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举办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网络宣传活动

提示消费者向“霸王条款”“不”

 

如果你遇到了以下情况↓↓

请果断拨打12315

“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微信公众平台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