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缴费申报
1.月申报、人员增减、缴费时间限制
用经办系统做月申报的单位,目前规定在每月1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人员增减和月缴费申报,去地税打印税票必须在每月15日之前。
2.人员增减表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兼职等目前社保关系在原单位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只在新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关系尚未转入人员,新单位可以先给其缴纳四险,等到养老转移完成后开始缴费,随后可以申请养老保险补缴。(网上经办系统操作人员增减在备注里面注明个人详细情况)
3.在网上经办系统中操作人员新增、人员新增险种以及人员续保是指什么
人员新增:原在陕西省内参保而未在高新区参保的人员;
人员新增险种:已在网上经过系统中新增过的人员,需要增加险种的人员;
人员续保:原在高新区内参保的人员。
4.办事处做月缴费申报在什么地方缴费
原未在地税开立纯社保户的办事处缴费,目前可持网上经办系统自动升成的申报单,直接在91-95窗口打印《社会保险费征缴明细单》到90号窗口确认,之后去指定的银行缴费,工伤在楼下光大银行,新参保的办事处需到高新地税局基金科开办纯社保税务户缴费。
5.医保打款金额
40岁以下缴费基数的2.7%;41岁-50岁缴费基数的3% ;51岁-退休缴费基数的3.6%;退休人员按养老金5%。
6.各个险种的缴费比率是什么

7.社保中心办理补缴业务时间
每月20号之前工作日受理,遇基数年审期间等特殊时间段会暂停受理。
8.单位整体一次性补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单位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受理审核表》。补缴申请中需说明单位成立及社保登记时间、单位整体缴费情况、未按时参保原因、需补缴人员身份、本企业工作时间、需补缴时间、单位本次申请为整体一次性补缴的声明、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填制《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费补缴信息申报表》。
提供单位成立到参保登记时间段内起始和截止月以及历年年初年末的财务记账凭证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单位成立和社保登记时间的证件或文件(如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社保登记证登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管理窗口办理。
9.单位遗漏补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单位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受理审核表》,其中补缴说明中包含(需说明单位整体缴费情况、补缴人身份、本企业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缴费原因、需补缴期间);制《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费补缴信息申报单》(单位盖章,本人签名);提供补缴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补缴时间段内的劳动合同、历年年初和年末财务记账凭证和工资表的原件、复印件)到参保管理窗口办理,会计凭证需装订成册。
备注:
从未参保人员的补缴需要报市养老经办处审批后方可办理。
申请补缴期限超过60个月的,需另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审批表》和《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档案材料登记表》报市养老处审批。
单位遗漏补缴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是补缴近5年内期间不超过半年,或者补缴近2年内期间不超出12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及会计资料,如有特殊情况按前台要求加报材料。
10.劳动仲裁后补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单位填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受理审核表》补缴申请中需说明单位整体缴费情况:补交人身份,本企业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缴费原因,需补缴期间);制《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费补缴信息申报单》(必须经单位盖章,补缴人签字确认缴费基数后方可办理);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书的原件、复印件(若判决或仲裁没有明确补缴期间的工资发放水平,则须提供补缴人工资水平证明材料,即补缴时间段内起始月和截止月以及历年年初和年末工资表和财务记账凭证的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