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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01-04 09:33

各留学生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5号)的要求,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今年我厅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

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注明: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见附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1、材料中包含的各类获奖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任职证明(在公司占有股权的,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在公司没有占有股权的,需提供任职合同复印件);

  4、留学人员学位证书、护照复印件。

注明:

1、因项目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申请表(包括个人照片)、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

2、申请表中有字数要求的部分,请严格按照字数要求填写。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请符合条件企业收到本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统一报至创业园,申报资料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创业园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打印装订,由创业园审核盖章后上报。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月25日

注:申报单位只可选择陕西省或西安市外国专家局其中之一作为归口部门申报,不允许多头上报。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创业园联系人:李旭

电 话:029-88314728

邮 箱:289925486@qq.com

地 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陕西省)

附件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西安市)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