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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2年度《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3-03-13 16:47

西安高新区各技术贸易机构:

为繁荣和发展高新区技术市场,维护技术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技术贸易活动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我省实行《技术贸易许可证》和启用《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的通知”和陕西省科技厅陕科成发〔2013〕2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西安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将联合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开展对技术贸易机构的二〇一二年度《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中介、技术经纪等技术贸易业务,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办理了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1、各持证单位是否严格依据《技术贸易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从事技术贸易活动;

2、从事技术贸易所签订的各类技术合同是否按规定进行认定登记;

3、《陕西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的使用,是否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

三、年检时间

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5月31日,每周一上午和周四下午因外出办公不办理业务。

四、年检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见到通知后,根据年检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登记表》,准备有关材料,到西安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年检,对年检合格的单位加盖年检专用章。

  2、对未参加年检的单位,不受理该单位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

3、对长期未从事技术贸易活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吊销《技术贸易许可证》。

  五、年检申报材料

1、《技术贸易许可证》副本原件;

2、《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登记表》(见附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2012年度签定的所有技术合同原件;

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证》原件(必须加盖统计报表审验章);

5、在主管地税机关申领的《发票领购簿》原件

6、当年未开展技术贸易业务的企业要提供情况说明;

7、往年度未参加年检的企业须提交整改报告;

8、涉及变更事项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年检地点及联系方式

1、年检单位:西安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

2、年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二楼西安科技大市场F6窗口

3、联系电话:68518767;88311421

4、联系人:陈瑜。

 

注意:参检企业要带齐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年检事宜。

附  件: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年检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