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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18 17:04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鼓励和激励全市科技工作者加强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2012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一)推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促进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加快工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项目;
      (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医疗卫生等惠民项目;
      (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支撑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推荐方式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1.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2.区县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3. 中央、省部属驻西安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设有科研管理机构的单位,其余按地域管辖关系推荐;
      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沣渭新区管委会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区。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
      4.西安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项目类别
      2012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分别按以下五个类别进行推荐:1.技术开发项目;2.技术发明项目;3.技术推广项目;4.社会公益项目;5.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四、推荐对象
      1.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产业化等科技活动,并为本市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本市单位在市外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且为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
      3.承担国家、省市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并通过合格验收。

      五、推荐材料
      (一)今年采取网上在线申报的形式,申报单位填写完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所属推荐单位统一提交,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装订要求请浏览西安科技网www.xainfo.gov.cn通知通告栏《关于201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二;
      (二)推荐管理单位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汇总表,与推荐的所有项目进行核对、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签字盖章,按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

      六、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和专家应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并对推荐项目相关内容认真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一律不得推荐。
      2.各级政府部门及人员不得独立申报市科技奖,也不得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申报该奖项;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上年度未获奖(必须间隔一年再报)及两次参评未获奖的项目不能推荐申报。
      3. 曾获国家、省、市奖的项目不得以更改名称或核心技术未变而以系列产品形式申报。      
      4.所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数量应符合规定(最多11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5.完成人情况表应由项目完成人本人在对推荐书进行审阅后确认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根据要求,分别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
      6.推荐项目的应用情况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业方面的项目由应用单位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应用证明。
      7. 所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鉴定、验收证书、发明专利等)一致,否则,要说明原因,人员顺序变更必须出具证明,并经本人签字认可。
      8.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须由各完成单位在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分别盖章。
      9.所推荐的项目必须先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10.形式审查结束后,市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所有通过审查的推荐项目的名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进行公示,征询意见。要求推荐单位同时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推荐申报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大力宣传,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和科技人员踊跃申报。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4月20日-5月30日。
      推荐材料受理时间:5月10日-5月30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推荐材料送交地点: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3号窗口(科技局)递交申报材料。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受理窗口联系人:朱平  贾哲,电话:86785043 
      成果登记联系人:王琦 ,电话:68518761   88406015
      申报咨询联系人:成树林,电话:86786636


      附件一: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填写说明.doc     

      附件二: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装订要求.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来源:科技局成果处      时间:2012-4-16 10: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