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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 年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12 10:41

区内各单位院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 天或72 学时,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要通过考核,《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并在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前向评审机构提交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

书》。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专业机构,结合本区实际,开展201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就继续教育培训具体事宜

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申报职称评审及参加以考代评职称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

2012 年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分为工程技术类和经济管理类。

三所涉课程

公修课院《西安经济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低碳经济相关知识》。专业课院《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礼仪》、《管理学》、《质量管理》、《心理学》(选学)、《会计基础》(选学)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从即日起报名。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到高新区人才中心报名。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六、报名地点:

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603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8325331

88316700 转16 毕老师

高新区人才中心

2012年3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