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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来源:发布时间:2011-11-04 11:03

一、 办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 申办条件:
    (1)订立书面的技术合同
    (2)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 合同名称要规范,内容表达要完整准确
三、 前置审批条件:
    (1) 首先办理好《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
    (2) 到主管地税机关申领“技术贸易专业发票”
    (3) 签订好技术贸易合同
四、 需提交的基本文件和材料:
    (1)《陕西省技术贸易许可证》副本
    (2)需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与需认定合同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第一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需带《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五、办事期限:
    若提供合同文本符合认定要求,则即来即办,特殊情况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必须以原件的形式递交,特殊情况如传真的合同则需另附说明。
七、受理部门:西安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部
    办事地点:西安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309
    联系电话:029-88311421
八、后置审批程序: 涉及免征营业税的合同,还需报送陕西省技术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西安高新区地税分局审批。
九、相关说明:
    1. 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到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2. 未办理认定登记手续的合同,不得提前开具《技术贸易专业发票》
    3.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